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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安全在我心中、生命在我手中” 主题诗歌朗诵征集

点击量:     来源:     时间:2016年06月03日    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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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为深入宣传贯彻新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》、《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,根据《北京市昌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<2016年昌平区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>的通知》(昌安办通〔2016〕4号)精神,在全区组织开展以“安全在我心中、生命在我手中” 为主题的诗歌朗诵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 一、活动主题
     安全在我心中、生命在我手中
     二、组织机构
    成立由区安全监管局、区总工会、区文化委、区妇联组成的活动组委会,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综合(法制)科,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。
    活动由北京市迎欢艺苑艺术团有限公司具体承办。
     三、活动内容
    面向全区开展主题诗歌征集、评选、现场朗诵比赛。
    (一)征集主题
     一是赞美歌唱首都城市安全、生产安全、抒发传递正能量;二是弘扬以人为本的理念,批评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;三是宣传安全监督检查,赞颂安全战线先进单位、先进人物和安监行业的风采。
    (二)征集要求
   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,政治方向正确,符合主题要求;遵循诗词格律基本规则,韵律生动,朗朗上口,适合朗诵;体裁以诗歌创作为主,作品不限体裁。现代诗、古体格律诗词(赋)均可;如创作现代散文,应以韵文为先。篇幅最多不超过100行,散文字数不超1500字。作品文件名统一为:“作品题目+作者姓名”。如:《水调歌头》苏轼,稿末注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及职务、手机、详细通信地址等信息。
    四、参与方式
    采取“单位组织”的参与方式进行。
    五、活动安排
   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。
    第一阶段为征集。6月2日至6月30日,开展诗歌创作征集。各单位要认真安排部署,积极开展征集活动。
    第二阶段为评选。7月1日至7月15日,汇总参赛作品,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选,对评出的10篇优秀作品将组织参加现场诗歌朗诵决赛。
    第三阶段为决赛。组织进入决赛的作品,由作者本人进行现场朗诵(请自行准备配乐),由评审组专家现场依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后,现场公布比赛结果并进行颁奖。
    六、奖项设置
    本次活动,将评出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6名,优秀奖10名。优秀组织奖若干。
    七、有关要求
    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
    各单位要把诗歌朗诵活动,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,强化组织动员,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。
    (二)深入宣传,广泛参与
      各单位积极宣传动员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征集活动,要突出一线职工的参与,以本次活动为契机,提高广大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。
    (三)及时报送,积极配合
     请各单位统一收集汇总诗歌作品电子版并于6月30日前报送。现场诗歌朗诵决赛时间另行通知。
附件:昌平区“安全在我心中、生命在我手中”诗歌朗诵比赛评比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市昌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6月2日
  (联系人:王宝才,联系电话:69746321;邮箱:cpsafety@126.com

附件:昌平区“安全在我心中、生命在我手中”诗歌朗诵比赛评比标准


主要从主题内容、朗诵技巧、仪表神态、朗诵时间等四个方面进行现场打分,决出名次。
1、朗诵内容:符合本次作品要求,主题鲜明、文字精炼、逻辑性强,韵律明显,内容积极向上,思想性强。
2、朗诵技巧:口齿清楚,感情真挚,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,语调与形体动作协调一致。
3、仪表神态:着装整洁,仪表端庄,神态自然,落落大方。
4、朗诵时间:节奏时间掌握恰当,总体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。